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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是多年没有见面的亲人了,两个老人一想到就拼命抹眼泪,秦小亚给了两个老人一人一万块,让他们就相当于去旅游。
虽然这钱一下子花出去两万,对于目前的情况很不应该,不过一想到父母真的很多年都没和那些亲戚见面,也不想他们特别没面子,不能买喜欢的东西,还是咬牙一个人给了一万。
秦父和秦母一走,家里就剩下凯米以及秦小亚。
她每天都在家里呆着,绞尽脑汁想应该怎么钱生钱。现在上班一个月拿死工资是绝对没有钱可以赚的,特别是现在还有几张嘴要靠她一个人吃饭,也就只有做生意了。
她想来想去,觉得叶水墨的一个叔叔做烧烤生意确实不错,她曾经和叶水墨去吃过不少次,只要做晚上生意,白天的店说不定还可以盘出去给别人做早餐,那这样既不会浪费店面资源,也可以省下一笔钱,那比钱可以用来投资更好的地段。
凯米出门抱她,这里娱乐设施不比东江市,刚进来连电视都没有,只有靠着手机,他已经玩得有点腻味了,亲亲摸摸的要和秦小亚在一起。
秦小亚想回来后都没到外面吃过饭呢,父母又不在,干脆就提议到外面吃饭。
虽然和东江市这样的地方没法比,但是路上餐厅还是不少的,两人挑了一家门面看上去比较干净,也有十几平方米的家常菜小餐馆。因为正是吃饭时间,所以餐厅内人不少,一个穿着汗衫的中年男人招呼他们进去坐。
这餐厅不大,餐馆门前趴着一条大黑狗,无精打采,吐着舌头。老板娘掌勺,老板还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负责招呼客人,店里空调开得很足,不过还是有淡淡的饭菜油烟味萦绕其中,幸好味道不重,和大餐厅当然是比不上的。
秦小亚忽然就想到了叶念墨,如果是对方的话,这种小地方应该是没来过的吧,不过两人以前要好的时候,她也经常迁就自己吃一些小餐馆,而她为了不让对方吃得不开心,都尽量选中等餐厅。
在叶水墨看来已经十分便宜的参观,吃久了对她也是一种负担,那时候真是可笑啊,都在为对方着想。果然阶层不同,就不要勉强的在一起,否则最后就会像他们一样,过得很累。
老板拿着菜单过来了,因为凯米直接报了个青椒炒小河鱼,农家小炒肉,一个凉拌茄子。
等菜上来的时候,张丽梅才知道小地方也是能够做出好吃的东西的,老板娘的手艺是真的很好。 能把一个简单的小炒做的好吃那是真正需要手艺,要不然那么多人天天炒菜也不见成了好厨师。
菜刚上来,忽然就有顾客叫了,“老板,你能管管你们门口么,有乞丐在这里要怎么吃?”
秦小亚回头,确实是有个乞丐站在门口,不过她有些惊讶,这乞丐露在外面的皮肤非常光滑好看,身材也很好,而且看上去很年轻。怎么会当乞丐呢。
这个乞丐就是沦落到这个地方的叶水墨,她的视线从秦小亚和众人的脸上扫过,最后没有定点的随意落在一处。
她太饿了,就算已经疯了,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要吃东西,跟着本能便走到这里。
本能让她抬脚走进餐厅,这些都是身体下意识的动作,尽管脑子疯了,但身体有记忆,记忆告诉她,进餐厅不会被赶,因为餐厅是吃饭的地方。
有好几个人捂住鼻子,带着孩子的,赶紧把孩子的饭挪远一点,担心这乞丐身上的病菌会污染盘里的菜肴。
“我们这里不做你生意啊,要不你想吃什么,有钱没?有钱我让厨房给你做,算你便宜点,你打包就走?”老板也是商量的口气,虽然蛮同情流浪汉,不过这里都是客人啊,他在这里一坐,其他客人还不都得跑了,接这一单,很影响生意的。
看到流浪汉呆呆傻傻的样子,周围有人小声议论,“什么啊,是个傻子。”
是个傻子估计是连钱都没有了,老板也很为难,不过有越来越多的顾客抗议。
“老板,你这样子我们要怎么吃饭啊。”
“老板,还有孩子在呢,你赶快处理一下。”
有人沉默,但大部分的人还是不想和一个傻子流浪汉住在一起,很多人捂住鼻子不想忍受着乞丐身上散发出来的怪异味道。
凯米听不懂大家说什么,秦小亚给他翻译,后者皱眉,“这样不好,他们也是顾客,能够拿得出钱的话,就有权利在这里吃饭,没有人可以把她赶走。”
老板也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,就去推人,“我们不做你生意啦,你赶紧的走,不要在这里影响我们吃饭。”
凯米先起身,隔开老板推搡叶水墨的手,皱着眉用英语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堆,大意是不能赶走想吃饭的人。
秦小亚也起来了,“老板,那我们到靠墙的地方吃,我们在点菜,她要吃的东西我们来付款可以吧。”
在场的食客都有些不相信有人愿意和一个傻子吃饭,见那两个年轻人真的把人带到靠近墙角的位置,眼神都像是吞了苍蝇似得。
老板也不想惹事,既然有人要付钱而且还有人帮着撑腰,就默认了,其他人只好加快吃的速度。
“你也要理解他们,毕竟人家是来吃饭的,老板也要做生意,这是没办法的。有我们在这里,你想吃什么就点。”秦小亚把筷子递过去,对方不接,她又伸过去一些,“要拿筷子才能吃饭。”
看到乞丐左手受伤,她倒吸了口冷气,那伤口只是简单处理过,绷带都脏得看不清楚颜色,还有丝丝血迹,幸好现在天气凉爽,所以没有发炎腐烂。
菜来了,她看着对方吃得很斯文安静,给人的感觉就不像是个普通乞丐,吃相实在太好。
秦小亚对这人起了浓厚的兴趣,虽然脸很脏,但是眼睛是很好看的,就算脏兮兮的五官也可以看出好来。
身上穿的衣服嘛,这是病号服?是病号服没错吧,难道是从医院跑出来的?
她盯着对方拿着筷子的纤细手臂,手腕的地方白皙得不行。
这人真的是流浪汉,真的不像啊,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太奇异了。
对面的人似乎嘀咕了几句,她没听清,又凑近听了。
“对不起,不是我,是你,对不起,不应该的。”都是一些组合起来乱七八糟的词语,秦小亚叹气,真是可惜了,如果没疯的话,应该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吧。
尽管很饿,但是面前的人还是吃得曼斯条理,这种好吃相又让秦小亚想到叶水墨。
叶水墨是她认识的唯一一个富二代,还是超级富二代,对方的吃相就和面前这流浪汉差不多,可惜了,两个人的命运是天差地别。
吃晚饭,秦小亚觉得这人实在可怜,就带去医院处理手上的伤口,医生建议他们把人送到精神病院,像这种情况是无法自理的。
秦小亚在犹豫,她也自身难保,送到精神病院的话又是一笔钱,而且她和对方无亲无故的。
衣服被人轻轻扯了扯,若是普通人被这么做,心里一定是不舒服的,但兴许是刚才餐馆对方给的印象实在太好,秦小亚没有不舒服的感觉,看着后者呆呆傻傻的样子,她叹气。
就算要送精神病院,也要把人收拾好了吧,不然这样子送过去,估计得给退回来。
出租房里,凯米往浴室搬沐浴露,洗发水还有搓澡巾。
“好了,现在要来形象工程大改造了。”秦小亚把门关上,叉着腰大声说。
半个小时后,浴室传来一股尖叫声,惹得凯米窜到门口询问。
一个小时候,秦小亚开门,脸上是不可思议,“我们,好像捡回来一个超级大美女。”
洗完澡的叶水墨穿着秦小亚的旧衣服,皮肤很白,一点疤痕和痣都没有,不过有些磕磕碰碰到的伤口。
乱糟糟的头发已经被疏离柔顺洗好吹好,脸上的五官十分精致,虽然样子呆呆傻傻的,嘴里还总是冷不丁的冒出听不懂的话,但整个人若是往那里一站,绝对是出彩的。
凯米本来在剪指甲,这一愣剪到了肉,痛得他哇哇大叫,就算是这样,眼珠子还是不肯离开面前的美人儿。
“会不会是走失的?”秦小亚总觉得这么漂亮的人儿应该家境不错,这美女给人的感觉就是很有教养,虽然是个疯子。
凯米耸肩,继续盯着这个女孩子看。
“喂。”秦小亚瞪他一眼,开始思考怎么安置这个女孩儿,帮她寻找父母什么的,也只有在小说里才有了,她也需要生活,现在家里一大摊子事,也不富裕,肯定是没办法养着她的,所以也只有送到精神病院了。
要是之前还有犹豫要不要管的话,现在秦小亚确实是不愿意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多受苦,宁愿花店钱让人在精神病院里呆一段时间,说不定这女孩子的家属能够在这段时间联系到精神病院,也好比她在外面流浪,吃不饱穿不暖的要好。
本地的精神病院不大,而且很破败,就在郊区,四周只有一个加油站,幸好秦小亚提前向租车行租了车子。
住院部大楼分四层,女病人在四楼和三楼,男病人在一楼和二楼。绝大多数病人都住在所谓“大病区”。精神病院共分为普通精神病科、重症精神病科、老年护理科和戒毒科。